城郊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各单位、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城郊煤矿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防治职业危害,减少尘肺病的发生,特编制城郊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监处长 经营矿长 工会主席 成 员:通风副总 安检科科长 生产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机电科科长 供应科科长 企管科科长 通风队队长 劳资科科长 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井下各施工单位设兼职防尘人员。 各区队“一通三防”负责人主抓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并指定二名防尘工,负责本单位防尘设施的安装、拆除及巷道冲洗工作。 附综合防尘领导小组名单 二、加强防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