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 放炮员: 瓦检员: 作业内容: 监护人: 作业地点:安全检查员: 作业时间:
二、准备工作 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蹲在支架护栏内,并距离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100米;放炮人员处在进风流。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乳胶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使用一个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采用矿用井符合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6、爆破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7、爆破前必须洒水消尘。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警戒人员在炮响之后炮烟吹散之前严禁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9、放炮前,对可能影响到的设备及电缆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支架挂皮保护。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10、放炮作业时,必须将工作面“三机”闭锁,将煤壁、顶板活煤(矸)处理掉,并且将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支架的护邦板打开,以确保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 11、放炮前,要将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损物件用废旧皮带等保护好,严防煤(矸)块飞出伤及人员及损坏机电设备。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打眼爆破作业时,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在跟班队长的监护下进行。 2、为确保安全,严禁发生多打眼、多装药现象。 3、放炮员、班组长、兼职瓦检员在放炮作业中必须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放炮前,兼职瓦检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进行爆破。 5、放炮器的钥匙必须有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6、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电工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前,班长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放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