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1、8222掘进工作面爆破说明书 一、采用MQS——45/1.4G2型气钻与2.0m螺旋麻花钻杆打眼。放炮时采用先拉槽后刷帮放顶的方法。 二、爆破工艺流程: 钻眼前准备→钻眼→检查瓦斯→装药联线→检查瓦斯→撤人设警戒→放炮检查瓦斯及爆破效果→洒水降尘、维护顶板→临时支护→出煤→打顶锚杆→打帮锚杆→打锚索。 三、爆破工序要求: 1、钻眼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悬矸及片帮现象,如有必须清理后才能打眼。 2、必须依据爆破说明书及炮眼布置图在工作面布置炮眼。(爆破说明书及炮眼布置图附后) 3、严禁钻眼与装药同时进行和严禁在残眼内钻眼。 4、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应以一次需要量为限; 2)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只许从药卷顶部装入,不得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雷管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还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 5、装药连线时,禁止雷管脚线、放炮导线与导体相接触。更不准一次装药分次爆破。 6、炮眼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封泥。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封泥长度小于炮眼深度二分之一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情况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超过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5)无封泥或封泥不严的炮眼,禁止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不准利用残眼放炮。 7、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不准明火明电放炮。 8、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爆破采用先掏槽后刷帮放顶的方法,正向装药,串联式联线方式,使用毫秒电雷管,不低于三级的煤矿乳化炸药,并坚持使用水炮泥。 10、必须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的制度。 图表1:爆破说明书 图表2:炮眼布置与装药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