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治瓦斯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1.1造成瓦斯事故的原因:
(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2)正常生产期间,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控制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很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
(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间的工作面恢复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
(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时。
(8)巷道冒落空洞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降低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布置采区通风系统。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地面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要加强日常检查,机电科、通风救护队要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供电、电器、机械部分及主副闸板、风硐、扩散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贯通巷道及时制定贯通措施、通风方案;新开工及收尾封闭的区域,要提前形成通风系统,定期进行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网络解算、优化通风系统。
(2)加强巷道维修,保证正常通风断面,防止出现局部巷道超风速问题。
(3)保护好井上、下各类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 道反向风门(安设无压风门不必设反向风门)。
(4)局部通风地点做好局扇及风筒管理,实现“4、3、2、1”,推广使用风筒连接器和铁风筒切换器,使用钢丝绳或铅丝吊挂导风筒,保证风筒平、直、顺,局部通风地点工作面风量充足。
(5)重点通风工程和技术措施
①加快1110回风巷施工进度,尽快形成1110轨道巷与1110皮带巷进风1110回风巷回风的通风系统。组织进行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阻力测定及瓦斯鉴定工作,进行通风系统优化。
②对回风巷和进风巷失修的地段及时安排工程进行维修、清理,保证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③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及时维修风门、风桥和挡风墙等设施,对下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敞撞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④各采掘工作面按照“三条线”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安装压风管路系统,主干管路要与地面压风机主管路连接。压风管路必须专门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和私自拆除。
1.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如下通风工作
(1)矿井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
(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5)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6)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
(7)矿井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相匹配。
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