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巷道应实行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 采用扩散通风,通风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局部通风机各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巷口 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不发 生循环风。 3、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使用局部通风的掘进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俘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 挂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报矿调度室。 6、通风设备必须安全,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 应有绝缘垫、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 瓦斯闭锁装置。 7、风筒出口的风量必须保证每分钟在80m3/min以上。 8、井下爆破材料库,井下变电硐室和井下机电硐室通风必须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