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护安全技术措施
1、 修护技术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包括巷道净宽、净高及扎角等技术要求。有中腰线的巷道应严格按中腰线修护。
2、 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3、 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4、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有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5、 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6、 后路修护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随见随修”的原则。后路修护时,迎头停止作业,人员一律撤到修护地点以外。只能单茬作业,由外向里,逐棚进行,严禁大拉大改。
7、 修护人员必须站在有安全退路的一侧作业,采取先顶后帮,逐棚顺序进行。
8、 修护作业应安排3—4名有经验的工人担任,班队长现场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一时解决不掉的应撤出人员,并汇报有关单位,待排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9、 修护前应先对修护地点电气设备,风水管路用大板或旧皮带进行有效地保护,同时备足修护用料。
10、 修护前先进行敲帮问顶,找净顶部及肩窝处活矸老矸,找顶由两名有经验工人担任,其中一人找顶,另一人负责照明并观察顶板,找顶及照明人员应站在在支护安全的掩护体下。
11、 修护前,应对待修支架前后用一梁三柱双排顺巷挑棚加固3~4棚。危棚段较长时,可用双排一梁三柱顺巷挑棚对失修支架加固,然后逐架进行修复。
12、 若只有一棚棚腿弯曲或折断,可在该棚梁下打两根摩擦支柱,并将梁子抬高20~50mm,在围岩稳定的情况下撕帮,撤出弯曲棚腿换上新棚腿或蹬腿即可,最后完成腰帮过顶,见下图:
13、 若连续几架棚腿均被毁坏,可用一梁三柱挑棚将毁坏段棚梁托起,然后逐棚更换棚腿,然后腰帮过顶,见上图:
14、 若顶板条件不好,压力大,支架顶梁被压坏,则应在被压坏的顶梁前后各套一棚即安设中间棚加固后,控制顶部岩石不冒落,方可换梁或将压坏的棚梁直接过在顶上,见下图:
15、 在修复支架时,一架未完成前,不得中止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能连续进行,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16、 修护时,附近严禁行人行车,并设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情况,以防不测。
17、 修护时,严禁铁器相互碰撞或摩擦,消灭一切可能产生的“火花”作业。
18、 修护时,施工地点保持正常的通风,只有在瓦斯浓度≯1%时,方可施工。
19、 施工用的支柱要灵活可靠,构件齐全,生根在实底上。货物应及时清理转走,货物堵塞面积不超过巷道有效面积的三分之一。
20、 修护期间若有人需从修护地点通过,应先与修护人员打招呼,只有经修护人员同意后,人员才能快速通过。
21、 岔门修护前,应先用一梁三柱双排挑棚对岔门进行加固,挑棚梁用R≮100mm半圆木或工字钢,支柱用摩擦支柱,且用5吨液压升柱器打足劲。压力大时,可用半圆木垛“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