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蒲竹井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
编 制:----------------
审 核:----------------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矿 长:----------------
仁怀蒲竹井煤矿
二○一○年三月十日
我矿从建井以来,5#煤层和7#煤层从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相邻煤矿也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但这并不代表今后就永远不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进行防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的指示精神,以及《安全专篇》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防突措施:
一、成立防突领导小组:
组 长:彭显中
副组长:陈永民、舒永均、曾善聪、仉兴明
组 员:林乃泼、周月才、郑乃谈、曾余坑、王昭礼、舒远富、杨忠
邓德阳、舒松、舒小方
二、成立防突监督管理小组:
组 长:陈永民
副组长:舒永均、曾善聪、仉兴明
组 员:舒远富、杨忠、邓德阳、刘德才、舒小方
三、成立防突小分队:
组 长:王昭礼
副组长:王金山
组 员:陈先明、刘文亮、陈胜维
四、矿井基本情况
1、交通位置:
该矿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长岗镇丰岩村境内,直距长岗镇8KM,距仁怀市52KM,距仁怀市58KM,距鸭溪电厂和金沙电厂均为30KM,矿区有一条1.5KM的简易公路直通209省道,交通极为便利。
2、自然地理条件
矿区所在区域位于贵州高原北部,属准高原地貌,区域以低山及岩溶洼地为主,地势起伏不大,一般均较平缓,多成丘陵状,局部有陡峭的悬崖,地势较陡、相对高差较大,最高点海拔高差+1325m,最低点海拔标高+930m,相对高差为395m。
本矿区内无河流,但冲沟、泉点发育,流量随季节变化幅度达,雨季水量暴涨,枯季水量较小,水量主要受大气降水的控制。
矿区属于亚热带温湿气候区,气温变化不大,形成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特征,据历年气象资料,极端最高气温为37.4°C,极端最低气温为-5.5°C,无霜期较长,为315天;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34.6㎜,平均风速为2.3m/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联合发布的《建设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规定,本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3、矿井基本生产情况
该矿于2004年10月建井,2006年4~10月进行联合试运转,设计能力为9万吨∕年,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主扇为2x160KW的轴流式风机2,安装了一套KJ90监测监控系统,主井和风井位于井田的西部边界,主采煤层为5号煤和7号煤,开采标高为+880m,井口标高为+977.5m垂直高差为97.5m,有一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即1706回采面、1706进风巷掘进工作面、二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二采区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专用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
4、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倾向
①、瓦斯:根据《贵州省仁怀市蒲竹井矿(改)勘查地质报告》、《贵州省仁怀市蒲竹井煤矿生产地质报告》,并参照相邻的齐家湾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4.34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66 m3/min,本矿为高瓦斯矿井;②、煤尘: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6年7月提交的《仁怀市蒲竹井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该矿c5、c7、c12煤层均为无煤尘爆炸危险;
③、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6年7月提交的《仁怀市蒲竹井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该矿c5、c7、c12煤层均为不易自燃发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三类;
④煤与瓦斯突出:在相邻的生产矿井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
5、地温
蒲竹井煤矿属地温正常矿井,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区内从未发生过地温异常现象。
6、煤层顶、底板
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顶板条件中等,顶板多为细砂岩、粉砂岩,结构较稳定,顶板易于管理,但对局部破碎带及节理发育处应加强顶板管理和支护;底板多为泥岩、泥质页岩,底板吸水性较强,存在泥化和膨胀现象,在底板管理中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底板软岩危害。
不合格电气设备。
6、突出的煤必须及时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爆炸;清理突出煤时,必须编制防止煤尘飞扬,杜绝火源、垮塌以及再次发生事故的安全防护措施。
7、每一位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压缩氧式自救器。
仁怀蒲竹井煤矿
2010-3-10
仁怀蒲竹井煤矿
综合防突措施
编 制:----------------
审 核:----------------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矿 长:----------------
仁怀蒲竹井煤矿
二○一○年三月十日
我矿从建井以来,5#煤层和7#煤层从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相邻煤矿也从未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现象,但这并不代表今后就永远不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象,因此,我们要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进行防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高瓦斯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进行管理”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