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工作面回采之前,由鑫城煤矿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人员,由安全矿长贯彻学习,经煤炭局审批的该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学习后由技术科出试题进行考试,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考试及格后再下井作业。请假人员或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者才能下井作业。工人学习人员必须登记在《作业规程》贯彻栏上。
二、对工人贯彻该作业规程时,同时再贯彻一次《七台河市鑫城煤矿综合管理制度》中安全基本管理制度,对违章范围的处罚规定,炸药雷管管理,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管理制度加强学习。
三、交接班制度:
1、对工作业面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遗留问题等,上、下两个班的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清楚,并向值班井长汇报。
2、工作面各工作点的采、支工也必须在现场将本工作点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状况向下一班人员进行交接。
3、机电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所管设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四、敲帮问顶制度:
1、进入工作面所有人员都必须执行“敲帮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