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杭来湾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作为瓦斯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 1、杭来湾煤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生产办、通风队、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外委单位项目经理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刘占飞 副组长: 姚纪凯 白恒山 组 员: 吴立军 苏 帆 王彦太 姜万明 任洪启 刘茂坤 房旭刚 潘建国 郭 蒲 陈博涛 杨俊斌 黄仕杰 吴恩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纪凯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①.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②.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③.成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健全,电气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以及巷道布置等组织实施工作。 3、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AQ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实现煤矿本质安全,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四、瓦斯综合治理方法 1、矿每月召开至少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瓦斯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2、矿每年对各区部、各班组进行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以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3、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正常运行,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用的安全费用。 五、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及标准 1、通风系统管理 ①.年初在安排生产计划前进行的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办完成,以确保矿井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②. 矿井已安装了2套同等功率的主要通风机,备用主要通风机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操作司机必须时刻注意主扇运行情况,且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扇房已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由地面机电队负责完善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③. 若要改变主要通风机频率运行的情况时,必须由通风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④. 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停电、停风,必须由通风队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⑤. 井下所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所有风门,调节风门都安装连锁装置,其工程工作由生产办负责完成。 ⑥. 通风队严格按测风制度进行每月三次的测风工作,并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⑦. 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各个生产采区布置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存在串联通风。 2、局部通风管理 ①.新购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由机电办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安装。 ②.局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实行挂牌管理。所有工作的局扇必须保证24h连续运转,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由各掘进区队负责管理。 ③.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由掘进队制定停电、停风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由通风队负责组织实施。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 ④.风筒工、专职瓦斯检查员应严格风筒质量管理,发现有破口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