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2采面末采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 1114-2采面逐渐进入末采阶段,为加强1114-2工作面开采的安全管理,特补充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采煤二队严格遵照执行。 一、施工组织 由采煤二队队长蒋赐彬负责1114-2采面末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技术措施 1.在1114-2采面内每隔20m设置信号支柱一根(信号支柱采用直径10cm的圆木),严密观测顶底板的来压情况。 2.严格值班队长、安瓦员的跟班制度,重点监护工作面顶板变化及支护质量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工作面采用浅眼分组装药,分次爆破的方式,严格控制装药量,每孔装药1条,余孔用黄泥封填,每次爆破5~10个炮眼。 4.爆破前,要重点加强对爆破地点及其周围支架的检查,发现有失效、不合山的支柱必须先进行替换再放炮,确保支柱支护有力。 5.爆破后,值班队长、安瓦员亲自检查爆破地点的顶底板及支护状况,放炮后支柱成活率不得小于85%,只有补打被炮冲倒的支柱后,才准放下一轮炮。 6.工作面末采期间,支柱排距为0.8m,柱距缩小为0.8m,支柱必须打脚窝、麻面,遇顶、底板破碎带时必须铺设竹笆、排材支护,掺设支柱必须有1—3度的迎山角(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垂直于顶底板掺打负迎山)。 三、安全措施 1.本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作好记录,才准作业。 2.每班进班前,必须开好班前会,队长交待好当班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入工作面后检查作业点范围内安全、通风、瓦斯等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工作面严禁使用废旧、漏液的单体支柱,采面必须备有10%以上的备用单体支柱,以确保采面支柱的使用。 4.掺设“信号柱”的规格必须按上述规定,由供应科木工房专门负责加工。 5.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必须两人作业,一人监护安全,一人打眼;发现有顶钻、卡钻现象时,严禁继续打眼,立即采取措施,释放地应力后,方可继续作业。 6.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顶板有陷落现象和顶板滴水增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作业人员在回柱前、中、后期必须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提高安全警惕性。 8.采面回柱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工作面只准一个小组回柱,回柱作业点的下方及距采面下口10m范围内的下巷不得有人。 9.现场必须有队干跟班,作好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安瓦员监督现场安全工作,并做好“一班三汇报”制,由调度室统一调度且作好记录。 10.在学习本措施时一并将《1114-2工作面作业规程》贯彻执行。 11.本措施规定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矿有关规定执行。 12.本措施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