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统、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安全措施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由技术矿长全面负责,安装和维护由机电矿长负责,确保四大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1、操作人员通过省、市、县相关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打印各类报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矿长或总工,并及时组织处理。
2、按规程规定,对主控设备和各类分站、线路及传感器做好全面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负责人应严格把关。
3、定期对各分站进行断电、复电测试,对甲烷传感器每7天用标准气体调校一次,并作好记录。
4、在监测监控设备的运行中出现故障的,应由机电维修人员负责在8小时内做处理和更换,对井下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维修好。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做到对监控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