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一、串联通风原因
根据矿生产部署,为准备东一采区11-2煤首采面111101工作面,计划在东一轨道大巷拨门施工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111101轨道顺槽外段。从东一轨道大巷H5点后120m处开始拨门施工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施工70m岩巷至轨道顺槽位置,向外施工111101轨道顺槽外段,施工140m岩巷与东一胶带大巷贯通,继续施工40m岩巷与东一回风大巷贯通,与东一胶带大巷贯通后施工风桥。施工巷道设计总长度约267m。由于受巷道条件限制,该巷施工时无法形成独立通风,回风被迫串入东一胶带大巷里段皮带机尾及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临时配电点形成一次性串联通风。为确保串联通风期间通风、瓦斯安全,杜绝通风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预计串联通风时间:自2014年9月30日至2015年1月30日。
三、串联风地点及次数:
施工迎头→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胶带大巷里段皮带机尾→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临时配电点→东一回风大巷形成一次性串联通风。
四、巷道与相邻煤(岩)层、邻近巷道的层间关系
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巷道从东一轨道大巷H5点后120m拨门按3‰穿层施工,施工层位为11-2煤顶板石英砂岩、砂纸泥岩、细砂岩,无断层、无褶曲。该巷道位于东一采区,南接东一轨道大巷,北接设计111101轨道顺槽,西临设计111101轨道顺槽外段,东临111302胶带顺槽下部车场。巷道掘进过程中需从111302胶带顺槽联巷下方经过,设计层间距为10.6m。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施工至设计位置后按方位角219°24′14″拨门施工111101轨道顺槽外段,施工140m与东一胶带大巷贯通,继续施工40m与东一回风大巷贯通。回风流串入的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胶带大巷里段及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布置在13-1煤底板岩层中,被串区域无采掘工作面。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管理
1、通风区加强对东一采区的通风系统管理。严禁同时打开任何两道风门,打运物料时必须随手关门;严禁两道风门之间堆放物料、停放车皮;严禁支开风门、损坏风门,以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封闭队加强风门的维修,保证通风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通风区每天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对东一采区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3、测气员发现本区域通风设施有被破坏的,要及时汇报区调度并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4、东区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严格按各自作业规程要求的配风量进行配风。
5、串联通风路线:新鲜风→主井、副井、矸石井→进风二石门、中央轨道石门→东一胶带大巷、东一轨道大巷→东一轨道大巷风机、风筒→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乏风→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胶带大巷里段及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临时配电点→东一回风大巷→回风二、三石门→东区回风井→地面
(二)瓦斯管理
1、加强被串联通风地点的瓦斯管理。各被串联通风地点的施工的队伍,如需放炮作业的,工作面风流中及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放炮。被串区域内体积达到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汇报.。
2、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被串区域的施工地点要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工作面、电气设备以及局扇地点设置瓦斯检查牌版,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检查各地点的瓦斯情况,并持证上岗,按规定检查辖区瓦斯情况,并按时汇报,当施工地点迎头瓦斯瓦斯达0.8%,必须停止作业。
3、如需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并遵守爆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所有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掌握辖区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机电办应经常对被串区域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杜绝失爆。
(三)监测监控系统
1、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掘进面安全监控系统为KJ90NB型系统,由东区地面中心站、井下分站、各种传感器以及通讯电缆、网络通讯接口等组成。系统设实时监控、瓦斯超限断电、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监控的区域为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111101轨道顺槽车场拨门处向里至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轨胶回尾部联巷、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四岔门、斜巷绞车、111302轨道顺槽配电点和111302轨道顺槽无极绳绞车的所有各种通风参数监测监控以及该区域通风设施状态监控。
2、安全监控系统路线
(1)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掘进面各传感器→东一轨道大巷760米配电点(监控分站)→东二采区变电所(网络交换机)→光纤环网→地面监控中心站(东区)。
3、传感器安设点:
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掘进面距回风巷道岔口以里10—15m处安设高低浓(高浓)T2甲烷传感器一台;111101轨道顺槽中部每300米安设一台高低浓(高浓)甲烷传感器;掘进面距迎头不大于5m处安设高低浓(高浓)T1甲烷传感器一台;耙矸机后20米风筒开闭传感器一台;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拨门处向里至东一轨道大巷里段安设高低浓(高浓)T3甲烷传感器一台;东一轨道大巷里段安设高低浓(高浓)T3甲烷传感器一台;东一轨胶回联巷最外侧3-5米处安设高低浓(高浓)T3甲烷传感器一台;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四岔门、斜巷绞车、111302轨道顺槽配电点和111302轨道顺槽无极绳绞车安设高低浓(高浓)T3甲烷传感器一台。
4、监控管理措施
(1)、掘进前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装置,系统具有实时监控、瓦斯超限断电、故障闭锁功能,当受控设备未投入使用或者故障时,能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设备工作恢复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2)、分站电源开关、分站安设在东一轨道大巷760米配电点,监测线采用型号为MHYV1*4*7/0.52,电源电缆使用型号为MYP3*6+1*6。
(3)、通风安全监控设备的布置及控制区域如下表所示:
传感器类别 | 安设地点 | 监控地点 | 报警浓度(%) | 断电浓度(%) | 复电浓度(%) | 断电范围 |
高低浓(高浓)甲烷传感器 | T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距迎头不大于5m处 | 轨道顺槽 | ≥0.8 | ≥1.0 | <0.8 | 轨道顺槽内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T2: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距内回风巷道交叉点前10~15m处 | 轨道顺槽 | ≥0.6 | ≥0.6 | <0.6 | ||
T3:掘进面被串巷道及其配电点前 | 被串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 ≥0.5 | ≥0.5 | <0.5 | ||
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迎头悬挂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 轨道顺槽迎头 | ≥0.8 | 耙矸机及掘进面刮板输送机电源 | |||
甲烷便携仪 | 机载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 耙矸机附近 | ≥0.8 |
(4)、甲烷传感器在距巷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位置处,各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顶板完好、无淋水地点。
(5)、掘进面迎头甲烷传感器位置应满足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大于800mm的要求。
(6)、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必须保证系统做到瓦斯超限时报警、断电灵敏可靠。
(7)、通风监测队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
(8)、井下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测队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安排测气员加强该区域瓦斯巡回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
(9)、综掘进队必须每小班在轨道顺槽迎头悬挂瓦斯便携仪,发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配合测气员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待瓦斯恢复正常后方可作业。
(10)、掘进面分站、传感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施工单位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生产单位必须加强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通风值班汇报。
(11)、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安全监控设备的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2)、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区域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报表,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发生报警、超限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值班和矿调度。
(13)、掘进面跟班管理人员及流动电钳工必须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
(14)、除测气员、监测电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擅自移动监控探头。
(15)、监测工发现现场存在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并到现场进行处理。
(16)、要求对以下地方进行断电:
A、从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及轨道顺槽外段拨门处向里至东一轨道大巷里段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进行断电;
B、东一轨道大巷里段、东一胶带大巷里段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进行断电;
C、东一轨胶回联巷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进行断电;
D、东一轨胶尾部回风联巷、四岔门、斜巷绞车、111302轨道顺槽配电点和111302轨道顺槽无极绳绞车的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进行断电。
(17)、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串联风措施严格执行。
(四)、局部通风管理
1、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掘进施工通风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通风,风机、风筒的选用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选择,局扇安装在东一轨道大巷111302胶带顺槽下部车场三岔门处向里。
2、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供电。“风电”闭锁装置可靠有效,局扇因故停风时,能立即切断所供风巷道的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3、局扇实行挂牌管理,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必须停局扇时,应提前申请,经矿平衡会批准,并且在停风机前与通风区沟通,待通风区做好相应安全措施之后方可进行作业。
4、风筒吊挂必须平直,做到逢环必挂,接头严密,反压边,无破口,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使用过渡节,严禁花接。
5、各施工单位应加强风筒的维护、管理,保证风筒出口距迎头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6、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每天对局扇进行自动切换试验,确保局扇在主机故障时备机能够正常工作。
(五)防尘管理
1、各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
2、各施工单位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安设防尘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并保证正常使用。
3、施工单位在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回风流处、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回风流与全风压混合风流处各安设一组常开的(三道)风流净化水幕,避开电气设备,两道净化水幕间距5-10m,设置水幕喷雾必须能覆盖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施工期间必须对巷道洒水降尘,特别是施工地点附近20m范围内,严禁粉尘飞扬。
4、需要放炮作业时,必须打开放炮喷雾,使用水泡泥,且装岩洒水。
5、必须保证井下防尘管路齐全,坚持按规定周期对掘进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其他行人通风巷道洒水灭尘。
6、通风区防尘队做好井下防尘隔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确保防尘隔爆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7、被串联通风的巷道必须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冲刷,消灭积尘。东一轨道大巷必须由责任单位每两天进行一次洒水防尘。
(六)、防灭火管理
1、各施工单位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并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有效。
2、各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其他
1、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矿下达的生产指标,确保正规循环作业,使掘进工程尽早完成以缩短串联通风时间。
2、机电办负责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加强管理、维护,杜绝失爆,检修情况有记录可查。
3、通风区至少每10天对串联通风区域风量进行一次测定,发现风量异常应及时调整。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
4、所有施工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安排处理。
5、被串区域各掘进工作面巷道内物料堆放不得超过巷道断面1/3,避免影响通风。
六、避灾路线按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七、本措施同串联风区域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共同贯彻执行。
八、附串联通风系统示意图、监测系统示意图、监测断电(以文字说明为准)、111101轨道顺槽下部车场地质预想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