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救灾无线通信系统KJ30-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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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35742D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青年沟路5号 | ||
生产单位: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生产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5号 | ||
产品名称: | 矿用救灾无线通信系统 | ||
规格型号: | KJ30 | ||
安全标志编号: | MHC110121 | ||
有效期: | 2017-09-12~2022-09-12 | ||
标准和要求: | GB 3836-2010,MT/T 1129-2011,Q/CYMTG022-2017 | ||
适用范围: | 严格按煤矿安全有关规定使用。 | ||
主要受控元部件 及关联设备: |
该系统由监控主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KTG113(A)矿用本安数据光端机(MFC080042)、KDW660/21B(A)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MAB160054)、KDW127/12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MAB140938)、KJ30-C(A)矿用本安型数据采集仪(MHC110122)、GSMD5矿用生命体征传感器(MFB110349)、KJ30-Z(A)矿用本安型无线中继器(MHA110126)、XHG3矿用本安型骨传导听说器(MHA110127)、KBA5X(A)矿用本安型摄像仪(MAK110088)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煤矿用阻燃通信光缆组成,除监控主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外,均应有安全标志。 | ||
备 注: | 本证书为变更证书。 | ||
安标状态: | 有效 | ||
上述产品经履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合格评定程序,符合发放要求,特发此证。本证书的有效性依据持证人是否持续满足安全标志审核发放要求获得保持。 |